|
|
当前位置:
首页 >
建设工程 >
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
| < 上一条 下一条 > |
| |
桥东地块赤岗领事馆区市政道路及相关附属工程基础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09-5-13 14:04:43
|
桥东地块赤岗领事馆区市政道路及相关附属工程
基础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桥东地块赤岗领事馆区市政道路及相关附属工程基础检测服务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拟对本工程项目检测技术服务进行内部招标。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1、建设单位: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联系人:田工 电话:(020)83849112
传真:(020)83845701 邮政编码:510055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89号越豪大厦14楼
3、项目名称:桥东地块赤岗领事馆区市政道路及相关附属工程基础检测服务
4、建设地点:广州市桥东地块领事馆区
5、工程规模:桥东领事馆区10m、20m、25m、26m、26~36m宽市政道路,包含道路、绿化、排水等工程造价约2832万元。对该市政道路范围的水泥搅拌桩进行检测及道路弯沉检测。
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7、招标范围及标段的划分:
7.1本次招标的内容为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检测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工程试验和检测项目。
7.2检测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
7.2.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7.2.2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笔协调工作的费用。
7.3标段的划分及相关内容
5.1水泥搅拌桩检测:
5.1.1单桩复合地基竖向抗压静荷载检测
5.1.2抽芯检验
5.2道路弯沉检测(含路基、底基层、路面层检测)
本工程划分为两个标段,预计标段一发包价 78717 元;标段二发包价 79200 元
标段 范围 检测内容 检测比例 暂定数量
标段一 桥东地块赤岗领事馆区市政道路及相关附属工程桩基静载检测 水泥搅拌桩单桩复合地基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检测 (加荷最大值≤500KN) 0.5%~1%
不少于三个点 22点
标段二 桥东地块赤岗领事馆区市政道路及相关附属工程桩基抽芯检测 水泥搅拌桩钻芯法检测 0.5%~1%
不少于3根(桩长暂定15m) 330m
桥东地块赤岗领事馆区市政道路及相关附属工程道路弯沉检测 道路弯沉检测 路基、底基层、路面层,每车道每20m一个测试点 471点
8、报名时间:2009年5月18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4:00
9、报名地点: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业务指导部(广州市越秀北路89号越豪大厦14楼)
10、投标申请人可以自行选择参加本项目1个或2个标段的投标,但不可以兼中,只能中1个标段。开标、评标、定标顺序将按标值(最终公布的投标最高报价值)由大到小顺序进行。若投标申请人被推荐成为某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其它标段的中标机会,只参与其他标段的投标报价的评分排序,不参加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排名。若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则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按该标段中标候选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人的确定。
11、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1.1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按商业法律经营。
11.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格证书(或批准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1.3具有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认证合格证书以及在有效期内。
11.4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广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检测资质;08年已在市建委备案的有效检测资质范围须包括相应标段检测内容。
11.5投标申请人08年已在广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备案的范围涵盖本次招标的内容)。
11.6投标申请人2004年5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内完成过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是单项检测合同金额不少于 8万元的检测项目);
11.7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12、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应包含:
1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2.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2.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12.4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12.5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12.6CMA认证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2.7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2.7拟派本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2.8企业2004年5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内完成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复印件(需提供如检测合同,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12.9投标人填报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可自行在网上下载);
12.10 2008年度已在广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检测机构备案证明,已备案的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
12.11达到本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其他相关资料复印件(盖公章)。
13、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选定正式投标人,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同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3.1资格预审合格的条件为提交的报名资料应满足本公告第10条和第11条的要求,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成为本项目招标的正式投标人。
13.2若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则重新公告接受报名。
1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三日
|
|
|
|
|
|